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第四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工作于即日正式启动,现将本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以学术荣誉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授予在中国历史(下限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研究领域,包括通史、断代史、专史(含科技史)、考古学、古文字学和古人类学等方面有突出建树的中国籍学者。
二、本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委员会由我国在相关学术领域中有代表性的专家组成,负责本届评奖工作。评奖委员会下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三人,并聘请学术秘书若干人。
三、本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9名、提名奖若干,必要时设荣誉奖。奖金授予获一、二、三等奖的著作者,同时向获奖著作者和责任编辑颁发奖励证书。奖励证书由本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委员会颁发,加盖中国社会科学院印章。
四、本届评奖活动受理2006年1月至2010年12月间出版发行的中国历史学著作的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20日。
评奖结果经公示后,于2012年11月16日郭沫若诞辰120周年前后进行颁奖。
五、请奖采取著作者申报与专家推荐申报两种形式。申报时需填写《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申报与推荐表》,并附请奖著作一部(参评后不再退还)。个人申报与专家推荐申报都必须有两位同行专家(正高级专业职称)的推荐意见。评奖委员会委员没有推荐权。
联 系 人:关丰富
联系电话:85098225
附件: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申报与推荐表
社会科学处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