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相关教师:
日前,第十一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启动,现将相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资格
1.凡于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工具书、科普通俗读物、古籍整理出版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咨询方案、论证报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均可申报参评。
2.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作者,每人只能申报1项成果。
3.具体申报标准及评审要求,详见《第十一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见附1)。
二、申报材料
成果申报者须提交《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申报表》(附2、3)2份,同时各类成果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1.专著:提交原著2部;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2.论文:提交成果复印件和佐证材料,具体如下 :
(1)期刊:期刊封面、封底、版权页及目录1份;正文复印件2份,其中1份须隐去姓名、作者单位、作者简介等一切可以体现作者信息的字样;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2)报纸:带有日期的报头和成果所在版面刊头的复印件1份;正文复印件2份,其中1份须隐去姓名、作者单位、作者简介等一切可以体现作者身份的信息;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3.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提交原件2套;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4.以上所有《申报表》、成果复印件和相关佐证材料,均须使用A4纸,正反面打(复)印,左侧装订。
5.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统一装在一个档案袋中,封面粘贴材料清单(附4)
三、申报时间和申报要求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本次申报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申报表》电子版、学院汇总表(附5)打包发送到联系人邮箱;将学院所有纸质版申报材料送至社科处604室。
联系人: 于 洋
联系电话:85098225
联系邮箱:yuy100@nen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