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5-07 点击数:

有关单位、相关教师:

为总结近年来我省教育科研领域取得的优秀研究成果,树立精品意识,引领教育科研发展方向,调动广大教育科研工作者投身教育科研的积极性,以高质量科研成果推动教育强国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奖项设置

1.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全省教育工作者在教育科研方面正式出版和发表的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行政管理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类成果,经各组织单位遴选推荐参加此次评奖。

2.本届评奖共设研究成果奖项550项,设著作类、论文类、决策咨询类三个类别,并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申报要求

1.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采取限额申报,我校70项。

2.本届评奖每人只限申报一项。两人以上合作署名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申报。

3.系列丛书只能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只能整体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4.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非教育科学研究类成果;(2)教材类成果;(3)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中的论文;(4)已经在相当于或高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活动中获奖的成果;(5)著作权等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成果。

5.本届评奖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申报方式和材料要求

1.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采取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地址为https://jykygl.jlipedu.cn:8085/,系统填报时间为2024年5月1日—5月31日。

2.申报材料包括《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及活页、成果材料、盲审成果材料三部分。成果材料包括参评成果,成果转载、引用或被采纳情况证明,成果示范、推广及社会影响等情况证明。其中,论文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内文;著作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盲审成果材料,即指隐去全部个人信息的成果材料。涉密材料按涉密相关要求上报。

3.在线申报时,成果材料、盲审成果材料须分设为2个PDF文件上传,个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0兆。

4.著作类成果需要提供成果原件2份,即原件1份,隐去个人信息的原件1份。

5.各科研单位须于5月20日下班前统一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至社科处604室。材料包括:申报表及活页1份(须下载填写本通知附件中的申报表及活页);成果材料1份(装订成册);著作类成果须另提交著作2份(原件1份,隐去个人信息的原件1份)。各学院(部)须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核对工作,并在申报表首页加盖学院公章。学校将于5月21-26日组织申报初评工作。


联系人:于洋

联系电话:85098225




社会科学处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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