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教师:
为落实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部署,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启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具体事宜转发如下:
1.本专项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的实际开展现实应用研究,为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提供有决策咨询价值的研究成果。
2.本专项共发布15个指南题目(见附件1),项目类别为招标,每项资助金额3万元。
3.本专项申报范围、申报人、申报单位需符合或遵守《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4.本专项须完成《申报书》填报的中期成果、最终成果方能结项。中期成果为1篇3千字左右的咨询报告、对策建议等,最终成果为1篇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或规划、方案等;须最迟在立项之日起4个月内上报、提交中期成果,8个月内提交最终成果,并同时办理结项手续。
5.项目结项前,中期成果需及时上报市州级以上党政部门或相关领导,中期成果和最终成果均不可单独公开发表或在其他形式公开出版的成果中使用;项目结项鉴定结论为“不宜公开发表”的,须符合公开发表条件后方可单独公开发表或在其他形式公开出版的成果中使用。
6.本项目评审工作将严格依照《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五章的规定进行。
7.请申报人按照《申报书》的填写要求,认真、完整填写项目《申报书》及活页(见附件2、3),一式4份;并完成1份《2023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8.务必于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16时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社会科学处604室。
联系人:于洋
联系电话:8509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