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社科院(社科联)推动长春全面振兴新突破专项研究课题招标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20 点击数:

关于长春市社科院(社科联)推动长春全面振兴新突破专项研究课题招标的通知


有关单位、相关教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长春振兴发展实现新突破发挥社科咨政作用,长春市社科院(社科联)经研究决定启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长春全面振兴新突破专项研究课题(以下简称“振兴专题”)招标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项目简介

1.立项重点。“振兴专题”招标立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委工作部署,确立相关研究课题,组织在长专家学者和社科工作者开展研究,进行重点资助,形成一批有分量有价值的科研成果,为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2.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振兴专题”研究课题,初步确

定立项 10 项,每项资助 1-3 万元。

3.项目指南。“振兴专题”招标指南》(附件1)共开列 10 项题目,请申报者围绕《指南》题目,拟定具体的研究题目。

二、申报条件

凡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行政职务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实际工作部门负责人,均可申报。  

三、立项时限

长春市社科院(社科联)对申报书进行资格审核和专家评审工作,于2023年11月10日前发布项目中标公告。

四、结项要求

1.研究时限。本招标项目研究时限为4个月,应于2024

3月10 日前提交结项报告。

2.成果形式。本招标项目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每项课题报告字数不少于2万字,并同时提交4000字的精减版。

3.结项方式。长春市社科院(社科联)组织专家对上交的结

项报告进行评审。获市级以上领导签批、被省厅级以上单位采

纳并出具证明,可免结项评审,由评审专家进行内容审读。

五、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人须填写《投标书》一式4份(附件2)。于11月2日下班前,将纸质版送至社科处604室,电子版发送邮箱。


联系人:于洋

电话:85098225

邮箱:yuy100@nen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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