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学术交流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10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2022年度,我校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学术交流基金项目在营造良好学术生态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本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系统对接《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方案,通过实施高水平学术交流,积极营造“与高手搭界,和大师对话”的学术生态,凝练培育一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储备性研究选题。

二、主要目标

1.主动对标国家重大关切,了解新兴前沿领域,学习先进范式方法,探索形成符合东师发展实际的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更高效率的学术交流格局。

2.充分调动各方优势,汇集创新要素与优势资源,与一流机构、一流学科、一流学者建立广泛深入、可持续、常态化的学术交流机制,切实提升我校学术研究的活跃度、影响力和话语权。

3.积极支持与高水平、高契合度的合作伙伴联合申报重大科研项目,合作拓展新的研究领域,整体提升我校科研协同创新能力。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高水平学术交流项目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家报告、小型学术研讨、工作坊、大型学术会议等形式。鼓励创办连续举办的常设论坛,鼓励承办全国专业学会学术年会,鼓励按“学科交叉工作年”计划开办新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专题学术研讨和交流,鼓励构建指导本学科青年教师学术研究的长效机制。

2.高水平学术交流基金项目主要支持邀请国内外学术领军人才和战略科学家,如国家级人才、全国专业学会(一、二级)主要负责人或相当水平的著名学者,以及我校主办或承办的全国专业学会年会及品牌学术会议、学术研讨班、工作坊。鼓励并支持引进或柔性引进符合我校仿吾人才计划的高水平教授。

3.受邀专家应实际到校访问。各类学术活动开展前应向本单位和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及时提交报备和审批申请,举行时要面向全校开放。

4.各科研单位和教师个人均可申报,以单位为主体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项。符合“东北大讲堂”“数智时代新文科研究工作坊”等学校品牌论坛相关要求的不受单位申报数量限制。按学校财务部门经费执行要求,本年度学术交流活动应在202311月底前完成,逾期不予支持。

5.项目经费仅用于支付专家讲座劳务费与咨询费,其他费用由所在单位或个人科研项目经费支持,费用标准应符合学校财务相关规定。具体资助额度根据已获学科建设经费和其他资助情况确定。

6.请申报者填写《2023年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学术交流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并于202342417:00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songq830@nenu.edu.cn

联系人:宋强 王子刚

联系电话:85099305



附件:2023年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学术交流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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