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3-15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科基金设立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重点围绕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特别是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进行深入研究,及时推出高质量成果。现将本研究专项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放眼长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切实面向决策需求、增强问题意识,做到精准破题、有效解题,围绕相关基础理论问题、法律法规问题、制度体系问题、体制机制问题组织开展研究,为提高防控应对重大疫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方向和资助额度
  1.本研究专项共设立38个重点选题方向(详情见附件1)。申请人可根据选题方向,进一步聚焦关键问题,设计具体申报题目。
  2.本研究专项资助强度参照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标准,每项为20万元。每个重点选题方向原则上确立1-2项资助课题。
  三、申报条件
  1.本研究专项优先支持在相关领域有研究基础、与相关实际工作部门有合作基础的课题负责人和研究团队进行申报,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结项时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理论文章、专著等。
  2.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为一人。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本研究专项。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本研究专项,如获得资助自动退出年度项目申报。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申请信息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5.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信息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申报程序
  本专项实行网上申报,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1.申请人请按要求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申请书》(附件2),待3月20日系统开放后进行网上填报。
  2.申请人请于2020年3月30日前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 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社科处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网络申报用户手册》。(附件3)
  3.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主页“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联系人:米 睿  手机:18686529097
      魏琳娜  手机:13324300169

 


社会科学处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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