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理论研究水平,吸引更多科研力量向青少年和共青团领域汇集,形成一批具有前瞻性和现实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决策提供参考,团省委决定实施2020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分为理论问题研究、青少年发展研究、青少年与共青团工作研究、中小学团队工作研究4类,负责人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范畴内自主拟题申报。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1.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经评选,重点课题将推荐为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少年问题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省社科课题”)和吉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青少年教育发展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省教育规划课题”)立项备选课题。
2.重点课题经评审,如列入省社科基金项目,将提供3万元研究经费;如列入省教育规划课题项目,将提供3000—5000元研究经费。一般课题不提供经费。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主持一个项目。
2.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如参评“省社科课题”,需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得有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且同年不得获立其它省社科基金项目。如参评“省教育规划课题”,原则上需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但具有博士学位的申报人,需有两名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不得有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在研项目且同年不得获立其它省教育规划课题项目。
四、研究安排及成果形式
1.一般课题。于9月前提交《中期进度报告》,12月前完成研究成果并提交书面结项申请。最终成果包括:
(1)研究成果。研究过程中课题组成员至少有一篇与课题名称相匹配的论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只有用稿通知不予结项),并注明为“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字样;或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政策咨询报告获得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厅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纳(有采纳证明)或推广运用(有实际应用的证明材料)。
(2)研究报告。提供不少于1万字研究报告。
(3)调研报告。提供支撑研究报告的调研报告,除理论问题研究方向的课题外,原则上均需提供调研报告。
(4)成果提要。以政策咨询报告方式提供不少于3000字成果提要。
2.纳入“省社科课题”的重点课题。于12月前提交《中期进度报告》,2021年4月底前完成研究成果并提交书面结项申请。最终成果包括:
(1)研究成果。在研过程中课题组成员至少有一篇与课题名称相匹配的论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发表的论文必须注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少年问题研究专项”字样;或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相关报告获得副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2)研究报告。提供不少于3万字研究报告。
(3)调研报告。提供支撑研究报告的调研报告,除重大理论问题研究方向的课题外,原则上均需提供调研报告。
(4)成果提要。以政策咨询报告方式提供不少于3000字成果提要。
(5)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课题负责人需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并接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3.纳入“省教育规划课题”的重点课题。于12月前提交《中期进度报告》,2021年4月底前完成研究成果并提交书面结项申请。最终成果包括:
(1)研究成果。在研过程中课题组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必须注明“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青少年发展专项”字样。或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相关报告获得正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2)研究报告。提供15000—20000字研究报告。
(3)调研报告。提供支撑研究报告的调研报告,除重大理论问题研究方向的课题外,原则上均需提供调研报告。
(4)成果提要。以政策咨询报告方式提供不少于3000字成果提要。
(5)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课题负责人需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并接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课题研究成果将作为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重要参考,将以内参、信息或工作建议等形式报送省委和团中央,或根据需要纳入《吉林青年发展报告蓝皮书》等研究类出版物中。
4.各课题组应严格执行《课题项目管理办法》(附件4)。严禁剽窃、抄袭、作假等现象发生。结项提交的研究报告、所刊发论文查重率均不得超过15%。对于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课题负责人及其团队,将纳入本研究计划“学术失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申报本研究计划课题。
五、材料报送
申请人请按照要求填写《2020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和《2020年度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立项申请活页》(附件3),并于2020年4月1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mir431@ne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此次申报暂时不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米睿
联系电话:85099603 18686529097
社会科学处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