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工作计划,决定开展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5、2016、2017、2018年度已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
2.以上项目不包括:就业专项、思政专项和党建专项。
二、工作要求
1.验收工作采取现场验收会的形式,包括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专家组审阅材料、提问和专家组综合评议等环节。验收标准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附件1)中“第四章项目验收”执行。
2.各单位请根据参加本次验收工作的项目如实填写《吉林省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申请验收汇总表》(附件2)。无法参加本次结项验收工作的项目,请填写《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三份(附件3).上述材料经学院汇总后于2019年11月14日前报送至相关管理部门,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结题验收。
3.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须在2019年12月10日前将所有结题材料一式六份经学院汇总后报送至相关管理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结项材料包括:
①成果验收报告书、项目合同书、课题经费决算情况、发表论文(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复印件;
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还需提供研究技术报告、研究测试报告;
③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还需提供研究成果报告及使用单位证明、著作成果(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复印件。)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米睿 联系电话:85098225 电子邮箱:mir431@nenu.edu.cn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李东生 联系电话:85099887 电子邮箱:lids986@nenu.edu.cn
社会科学处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