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1-12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列出一批重大项目选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题,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特别是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论述的研究阐释,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为宣传贯彻全会精神,推进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学理支撑。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100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项60-80万元。
  三、投标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4.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5.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投标课题要求
  1.本次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件1),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聚焦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2.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3.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
  4.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5.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五、材料报送
  本次招标实行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
  1.投标人注册并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用户手册》(附件2)。
 2.投标人请填写《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附件3)一式三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务必于2019年12月30日前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发送至mir431@nenu.edu.cn


  联系人:魏琳娜 米睿
  联系电话:85099603  

社会科学处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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