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7年度申报工作已开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7年度立项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及我省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智囊团”、“智库”的作用,为科学决策、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服务。侧重实际应用研究,突出对策性、前瞻性问题研究,适度布局基础研究,加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布局研究,继续扶持青年学者。
二、项目类别和选题要求
1.重点项目:立项数量为20项,每项平均资助3.5万元。选题要紧密结合十八大以来中央及我省的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和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需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议,着重选择重大理论、重大现实、重大前沿问题进行论证申报。可按照上述选题原则自拟选题申报。
2.一般自选项目:一般自选项目立项数量为150项,每项平均资助1.5万元。选题要坚持理论创新,侧重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社会生产、生活、科研和教学等前沿领域中提炼研究选题。倡导和侧重支持选题研究成果具有针对性转化目标的实际应用研究,决策咨询类研究。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依据选题原则自拟选题申报。
3.博士扶持项目:博士扶持项目立项数量为50项,每项平均资助1.0万元。选题应着眼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得实际需要,在自己的长期研究方向上、自己熟知的领域上和自己科研积累的优势上寻找提炼研究选题。
4.研究基地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研究基地项目是指经批准运行中的吉林省特色文化研究基地和吉林省社会科学重点领域研究基地年度滚动项目。有空余滚动项目名额的研究基地,方可由研究基地负责人按照1:1的比例自主确定选题组织申报。
5.马工程专项项目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条件:申报重点项目的申报人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般自选项目的申报人必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扶持项目的申报人,要求在职博士学位人员或在职在读博士研究生,其中已经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2.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上述立项种类中只限选择一类、一个选题进行申报,省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可同时兼报。
3.正在承担省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不限。
4.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申报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分为三类: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类,审批立项后不得改动。
基础类研究要求以系列化论文或著作类为主。系列化论文要求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课题研究内容论文5篇以上(含5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核心期刊,并要求课题负责人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在一般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左右。著作类成果要求15万字以上,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左右。
研究报告限定在应用对策类选题的最终成果形式上使用。研究报告需完成3万字以上,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半左右。
申报选题经审批立项后完成时限不得随意改动,无极特殊原因必须按原计划时间完成。最终成果形式经审批立项后不得改动。
5.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填写《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2017年1月修订)一式3份,《活页》一式6份(见附件2),均用A3纸印制中缝装订,于2017年3月27日前将上述材料及电子版由科研秘书统一审核汇总后报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魏琳娜 米 睿
联系电话:85099603
E-mail:mir431@nen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