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1-09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和资助额度: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近期召开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宣传,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的总体要求,设计具体的研究选题进行申报。本专项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项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二、申报要求:

  1.申请者须为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4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连续2年(指2015、2016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6.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7.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2),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8.课题结项成果基本要求为出版1本专著或发表3篇论文(至少有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含题名、批准号)字样。

  三、材料填报: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者可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2017年版),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5@sinoss.net。

  2.因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提交申报材料,请申请者在2017年2月28日前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并将《申请评审书》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mir431@ne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魏琳娜 米睿

  联系电话:85099603

社会科学处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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