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项目类别和选题要求
1.项目类别:重点项目,25-3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18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2.选题要求
(1)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理论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2)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属于单列学科,另行组织申报。
(3)《课题指南》围绕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放在各学科突出位置,相关学科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申报重点课题,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
(4)《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申请人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申请青年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3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至少不能低于一年。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
5.《课题论证》活页为匿名评审表,论证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字数不超过4000字,并按表格后的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四、我校申报工作要求
此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正值寒假,为保证我校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数量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学校要求如下:
1.请各科研单位在统计本学院(部)的项目结项和在研情况的基础上,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本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组织2-3个突出本学院(部)研究特色和学科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申报重点项目;组织本学院(部)校内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的青年项目。
2.为提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率,申请人必须根据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并参加学院(部)组织的项目申报研讨论证会,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论证充分、表格填写无误的申报材料方可上报,否则不予上报。
3.我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2013年2月25日。最终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7份、《课题论证》活页10份(均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及其电子版。
具体时间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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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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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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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项目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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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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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项目申报动员会(详见校园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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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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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组织项目申报研讨论证会,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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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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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处初审项目《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反馈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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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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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修改和完善项目《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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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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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申报材料最终稿:《申请书》7份、《课题论证》活页10份
申报工作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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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处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