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东北师范大学“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07年以来批准立项的我校“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建设项目,包括创新团队建设项目、重大攻关项目、青年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和特色研究项目。
二、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结合《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重大攻关项目、青年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及特色研究项目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完成《项目合同书》中约定的争取高级别项目、发表高水平著作、文章和获奖等目标。
2.本次结题验收采取材料审查和汇报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1)材料报送:2012年11月2日前报送社科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书》及相关召开会议、获立项目、成果和奖励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3份,同时将《结题报告书》电子版发送至mir431@nenu.edu.cn。特色研究项目已报送过结题材料,如无补充可不必重复报送。
(2)汇报答辩:2012年11月中旬召开结题验收答辩会。项目负责人需结合《“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并就已产生的创新性学术观点、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等情况进行PPT汇报(见附件3模版),请将制作的PPT于11月6日前发送至mir431@nenu.edu.cn。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和重大攻关项目各汇报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青年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和特色研究项目各汇报8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汇报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及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3.各项目负责人无特殊原因必须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工作,尚未完成者、无故不结项者,学校视情况或不再拨付剩余经费,或追回已拨经费并追究项目负责人相关责任。
联 系 人:王 刚 魏琳娜
联系电话:85099305 85099603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书
2.东北师范大学“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建设项目批准立项名单
3.汇报PPT模版
社会科学处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