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实施《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选题原则和资助强度
1.本批重大项目共发布101个基础类招标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1项中标课题,重大考古发掘报告视投标和评审情况拟资助5-10项。
除重大考古发掘报告外,投标选题须按《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招标选题》(附件1)发布的选题研究范围进行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重大考古发掘报告主要资助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的田野考古发掘资料的整理研究、标本检测分析、考古报告出版等,具体题目自行拟定。
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课题数量。
2.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对于研究周期长、经费投入大、带有工程性质的重大选题,可单独编制经费预算;如获中标,将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经专家评估合格后予以滚动资助。
三、投标要求
1.首席专家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投标课题。且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4.投标重大考古发掘报告的首席专家须具有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考古发掘领队资质证书。
5.投标者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和综述外,应着重对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做出分析评价,阐明选题的价值和意义;须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书》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要树立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6.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5年,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复出版;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完整性、统一性。
7.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评审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首席专家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投标者可提出2名(含)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我办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八、我校具体安排
1.各科研单位须根据招标选题指定的范围,结合本学科当前存在的重大问题确定投标选题,发挥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整合校内外研究力量,认真做好此次重大项目投标工作。原则上每个学院、研究所最少论证申报1项课题,并于2012年7月6日前上报投标课题题目及研讨计划,社会科学处将协助完成课题投标工作。
2.请投标人于2012年8月8日前将《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投标书》初稿1份报社会科学处审查,审查合格后于2012年8月15日前报《投标书》最终稿8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发送电子版至weiln787@nenu.edu.cn,投标工作截止。
联 系 人:王 刚 魏琳娜
联系电话:85099305 85099603
附件:
1.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招标选题
2.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投标书
社会科学处
201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