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教师:
经长春市政府批准,第五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活动已正式启动。现将我校本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2010年1月—2011年12月期间的社会科学领域内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音像及电子出版物。
二、申报条件
1.研究成果第一负责人必须为长春市人员,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本市人员亦可申报。
(1)在规定期间内公开出版或者发表的研究长春历史和现实问题的成果;
(2)被长春市政府部门或领导采纳的研究报告。
2.多卷本著作只能整体参评,出版时间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丛书不能作为单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可单独申报。
3.同一作者和主题的论文集可作为著作参加评奖。多作者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参加评奖,但是其中的单篇可参加论文类评奖。
4.发表在报纸和刊物上的成果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咨询成果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
5.下列情形不受理申报
(1)已经在相当于或者高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工作中获奖的成果;
(2)著作权有争议尚未解决的成果;
(3)法律法规及规章明确规定属于保密范围内的成果;
(4)大事记、概览、辑集的人物传略、统计资料、年鉴、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汇报、工作总结等。
三、申报数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作者,其参评成果数量不限。如同一参评者有多项成果达到获奖标准,只可获得一个独立奖项,包括与他人合作并获奖的成果(非第一作者)在内,最多可获得两个奖项;超过两项以外的获奖成果,不再颁发奖金和奖励证书。
四、申报材料
《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3份,申报材料清单1份(粘贴于档案袋正面),并提供成果原件和相关佐证材料。
著作类:成果原件2部,佐证材料1份;
论文、咨询成果类:原件1份、复印件2份,佐证材料1份;
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类:原件2套,佐证材料1份;
五、评审费用
论文类、咨询成果类成果每项50元;著作类、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类成果每项100元。
六、申报截止时间
1.请申报人于2012年6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由各单位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查和排序,于2012年6月12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及《申报材料汇总登记表》交至社会科学处。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参见《关于开展第五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决定》和《第五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
1.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论文、咨询成果、著作)
2.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
3.申报材料清单
4.申报材料汇总登记表
5.关于开展第五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决定
6.第五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联 系 人:关丰富
联系电话:85098225
电子邮箱:Guanff626@nen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