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4-10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 2012年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旨在加强我校科研梯队建设,助力青年人才成长,培育青年学术带头人,推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加快实现“科研强校”的战略目标。承担青年基金项目既要着眼于科学研究,同时要注重与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相结合。
  二、选题要求
  基础理论研究选题要反映学科发展的前沿问题;应用研究选题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优先支持体现学校特色,跨学科、跨院系、文理交叉的探索性研究选题。选题要有明确的问题意识,宜小而精,忌大而空,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立项资助。
  《课题指南》只规定研究的领域和方向,申请者可依此拟定具体课题名称。本次立项优先资助《课题指南》所示研究方向下的选题,资助部分自选课题。
  三、项目类别和资助强度
  1.青年团队项目。要求选题问题明确、特色鲜明,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有较好的研究素养,能够组织和带领课题组成员联合攻关。承担校内“十一五”青年团队建设项目和两次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的不再资助。每项资助10万元。
  2.一般项目。要求选题问题具体、着力创新,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够按照项目管理规范完成课题研究。结项获得优秀的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再次申请,累计资助不超过2次。每项资助1万元。
  3.学术交流基金项目。凡在2011年获得国家社科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35周岁(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青年教师均可申报。每项资助1万元。
  四、申报要求
  1.各学院须组织青年教师结合自身研究优势拟定选题,做好研讨和论证工作,申请人须如实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研讨情况登记表》,未经研讨而上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2.青年团队项目采取现场提问、答辩和评议投票的程序进行评审;一般项目直接采取会议匿名评审方式进行评审。
  3.本年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项目负责人需在2014年12月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并合理支出、结清研究经费,按《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提出结项申请。
  4.报送材料:
  (1)青年团队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报送《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表》5份、《项目研讨情况登记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学术交流基金项目申请人报送《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5份。
  (3)上述材料(含电子版)由科研秘书汇总经学院签署意见后于2012年4月26日前报送社会科学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魏琳娜 米 睿
  联系电话:85099603
  联系邮箱:weiln787@nenu.edu.cn

  附件:

       1.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2.2012年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3.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表

       4.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

       5.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研讨情况登记表

       6.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1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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