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
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9万元。
三、申报要求
1.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成果;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7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3.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4.请申请人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4套(以上所有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纸双面印制),于2011年3月12日前报送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魏琳娜
联系电话:85099603
E-mail:weiln787@nenu.edu.cn
附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
社会科学处
201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