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1-12 点击数:

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传媒科学学院、有关单位及教师: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201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努力构建艺术科学创新体系,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服务。
  二、选题方向与要求
  申报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中心,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紧密联系我国改革开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文化艺术建设实践,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艺术科学学科理论体系建设,深化、拓展我国文化艺术建设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努力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健康发展,力求居于学科前沿,避免低水平重复,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平的艺术科学研究成果。
  为进一步突出重点,针对我国艺术科学各门类学科理论体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我国文化建设中亟待研究回答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确定了若干重点领域和指定研究方向,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原有学科分类及名称进行了适当调整,为全国艺术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士提供研究参考,具备相应学术积累、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的申请者可在相关的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其中指定研究方向的申报课题一经获准立项,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求,适度放宽资助额度。鼓励艺术科学学科理论体系建设重要领域、方向与我国文化建设重大现实问题研究的集体攻关项目,鼓励这些研究领域与方向中优势学术资源的整合;努力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健康发展,力求居于学科前沿,避免低水平重复。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高水平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最终研究成果进行申报。
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按照“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
  三、项目类别与经费额度
  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要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申报课题。申请资助经费要有合理的预算,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根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出。
  四、注意事项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重点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且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负责人(需在《申报书》中提供完成过的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证明材料);一般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且须在与申报项目相关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3篇(需在《申报书》中提供证明材料);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3月1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填报项目的参加者或推荐人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得到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结项前,其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项,均以结项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项证书复印件,附于《评审书》中。
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3.对所有申报课题一律实行活页匿名初评。论证活页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应注明申报课题的名称,并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不予评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1)编著或一般性的译著;
  (2)教材编写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3)以编纂丛书为目的;
  (4)已立过项的选题,且此次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研究内容。
  五、我校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
  1.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的单列学科,是艺术科学研究领域最高级别的规划课题。我校相关单位及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加强论证。
  2.请各相关学院参考《全国艺术科学研究“十二五”(2011-2015年)规划》《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2012年度课题指南》,组织1-2个突出本院研究特色或具有全局性的重点研究项目。符合条件的校内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均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青年项目。学校鼓励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等学科专业教师进行艺术学交叉研究。
  3.申报者必须围绕申报课题进行深入的研讨,邀请校内外相关专家参加,以保证申报的成功率。每个申报项目必须研讨两次以上,并填写《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研讨情况登记表》,未经研讨而上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4.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在本通知附件或社会科学处网站下载。申报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后,将审查合格后的申报书一式3份(其中原件一份)、活页一式6份和电子文本报送社会科学处。
  5.我校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2年3月5日止。为保证申报质量,避免浪费,申报者须于2012年3月1日前上报一份申报书及活页,经社会科学处审查合格后再复印装订。各单位一定要遵守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宋 强
  联系电话:85099305
  E-mail:songq830@nenu.edu.cn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2012年度课题指南

      2.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及活页

      3.全国艺术科学研究“十二五”(2011-2015年)规划

      4.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1983-2011)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6.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7.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研讨情况登记表

社会科学处
201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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