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2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12-26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2012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开始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导思想
  2012年度立项工作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吉发[2004]20号)。
  二、立项种类及选题原则
  2012年度省社科基金立项种类分为指南重点项目、一般自选项目、博士扶持项目和马工程专项四类。
  1.指南重点项目,拟立20项,每项平均资助3.5万元。选题原则是,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重点关注影响我省未来发展走向的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的重大现实问题,以及明显代表吉林地域特色文化的重大基础课题。按照上述原则形成的重点项目《课题指南》面向全省公开申报。
  2.一般自选项目,拟立130项,每项平均资助1.5万元; 博士扶持项目,拟立50项,每项平均资助1.0万元。
  选题原则是,加强基础研究,侧重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社会生产、生活、科研和教学等前沿领域中提炼研究选题。倡导和侧重支持选题研究成果具有针对性转化目标的实际应用研究,科学决策咨询研究。由申报人依据选题原则自拟选题进行论证申报。
  3.马工程专项,拟立10项,每项平均资助1.5万元。选题原则是充分发挥我省社会科学研究优势,突出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重点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应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探讨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践课题研究,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加强学习型政党建设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进吉林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破解制约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进行研究。选题自拟,选题所属学科不限。
  三、申报要求
  1.各类项目的申报人应为在职人员。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只限在上述立项种类中选择一类、一个选题进行申报,其中省社科基金指南重点项目可同时兼报,省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可同时兼报;
  2.博士扶持项目的申报人,要求属于在职人员,在读博士生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73年3月31日后出生),已经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除外;
  3.正在承担省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不限;
  4.申报者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如实操作,否则不予受理;
  5.根据省规划办相关要求,每项课题需交纳申报评审费100元;
  6.申报重点指南项目只填报《申报书》一式7份,其它类项目填报《申报书》一式4份、《活页》一式7份,注意匿名。以上材料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打印,中缝装订,于2012年3月20日前报送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eiln787@nenu.edu.cn。

  联 系 人:白 冰 魏琳娜
  联系电话:85099603

  附件:

       1.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学科分类

       2.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   

       3.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活页

       4.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12年度重点项目《课题指南》

社会科学处
201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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