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对校内“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建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第一批先行启动“特色研究项目”的结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07年以来批准立项的我校“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建设项目中的所有特色研究项目。
二、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结合《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特色研究项目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照《项目合同书》中约定的争取高级别项目、发表高水平著作、文章等研究目标,认真填写《特色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并附相关项目、成果和奖励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各项目负责人无特殊原因必须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工作。完成者,将拨付剩余经费并根据完成情况认定项目级别;尚未完成者,需要说明原因、完成具体时间以及具体工作计划;不认真对待者,又无故不结项者,学校视情况或不再拨付剩余经费,或追回已拨经费。
3.请项目负责人于2011年11月10日前将《特色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1式3份及其附件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本。
联 系 人:白 冰 魏琳娜
联系电话:85099603
联系邮箱:weiln787@nenu.edu.cn
附件:
1.特色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2.特色研究项目批准立项名单
社会科学处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