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校内“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建设项目(特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10-26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对校内“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建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第一批先行启动“特色研究项目”的结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07年以来批准立项的我校“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建设项目中的所有特色研究项目。
  二、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结合《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特色研究项目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照《项目合同书》中约定的争取高级别项目、发表高水平著作、文章等研究目标,认真填写《特色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并附相关项目、成果和奖励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各项目负责人无特殊原因必须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工作。完成者,将拨付剩余经费并根据完成情况认定项目级别;尚未完成者,需要说明原因、完成具体时间以及具体工作计划;不认真对待者,又无故不结项者,学校视情况或不再拨付剩余经费,或追回已拨经费。
  3.请项目负责人于2011年11月10日前将《特色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1式3份及其附件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本。

  联 系 人:白 冰 魏琳娜
  联系电话:85099603
  联系邮箱:weiln787@nenu.edu.cn

  附件:

       1.特色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2.特色研究项目批准立项名单

社会科学处
201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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