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动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繁荣发展,引领职业教育科研不断提高水平和质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继续实施201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职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专项课题面向教育科研机构、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每项课题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此类课题。
2.课题申报者根据《201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职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2)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申报者可据此进行具体设计,也可自选课题研究。申报者要在《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申报课题属于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或自选课题。
3.专项立项课题要求在1-2年完成,并每年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成果须反映实际情况,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
4.请于2011年7月29日前将《评审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见附件1)一式8份报至社会科学处(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604室)。请统一用A3纸印制,中缝装订成册,并将电子版发至songq830@nenu.edu.cn,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联 系 人:宋强
联系方式:85099305
附件: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
2.课题指南
社会科学处
201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