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处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过程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研究质量,保证研究进度,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要求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对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2009年(含)以前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详见附件1)。
二、中检要求
1.中检内容:项目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等。
2.中期成果至少有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CSSCI级论文1-2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所有成果须标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XX项目资助”及项目批准号。
3.中检方式:由负责人对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研究计划等方面做3-5分钟的现场汇报,汇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见附件2)1份,中期成果1套(可提交复印件),A4纸打印,左侧装订成一册。
2.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需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3)3份,A4纸正反面打印。
3.为更好地发挥科学研究为党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的作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成果要报》制度,项目承担者可将反映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成果压缩成3000字以内的《成果要报》一并报送,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上报中央有关部门,详情请登录http://www.npopss-cn.gov.cn查询。
4.请于2010年10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eiln787@nenu.edu.cn。
附件:
1.2009年(含)以前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一览表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
社会科学处
201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