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4-14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有关教师: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为繁荣发展艺术科学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选题方向与要求
  申报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要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鼓励哲学社会科学界为党和人民事业发挥思想库作用,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走向世界”总要求,紧密联系我国改革开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文化艺术建设实践,以研究阐释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为主攻方向,深化、拓展我国文化艺术建设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加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艺术科学学科体系建设。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努力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健康发展,力求居于学科前沿,避免低水平重复,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平的艺术科学研究成果。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所列条目均可开展综合性研究或分类研究以及跨学科研究。申请者应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和当地文化艺术资源优势及事业发展需求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集体攻关课题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申报跨学科综合研究课题,要根据课题的重点内容,在申报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申报学科或主要涉及的学科。
  三、项目类别与经费额度
  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要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申报课题。同时,设立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面向全社会,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面向文化系统人员所申报的课题以及研究内容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文化艺术建设实际、亟需开展的研究课题。申请资助经费要有合理的预算,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根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出。
  四、注意事项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且申请重点项目者,还必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负责人;申请青年项目者的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科技计划其他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申请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科技计划其他项目。
  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3.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的时间。
  4.对所有申报课题一律实行活页匿名初评。论证活页的字数不超过四千字,应注明申报课题的名称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评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1)编著或一般性的译著;
  (2)教材编写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3)以编纂丛书为目的;
  (4)已立过项的选题,且此次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研究内容。
  五、我校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
  1.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的单列学科,是艺术科学研究领域最高级别的规划课题。各相关单位及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加强论证。
  2.学校要求各相关学院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尤其是教授、副教授)及承担我校“优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重大攻关项目”、“特色研究项目”、“青年科研团队”的负责人与参加人必须申报本次项目;各相关学院要组织1—2个突出本院研究特色或具有全局性的重点研究项目。符合条件的校内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均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青年项目。
  3.申报者必须围绕申报课题进行深入的研讨,邀请校内外相关专家参加,以保证申报的成功率。每个申报项目必须研讨两次以上,未经研讨而上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4.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在本通知附件或社会科学处网站下载。申报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后,将审查合格后的申报书一式3份(其中原件一份)、活页一式4份(其中活页夹在申报书内一份;其它采用“1夹4”方式,即1份申报书和3份活页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一份申报书原件中,不要把活页夹在每份申报书中活页夹在申报书内)和电子文本报送社会科学处。
  5.我校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09年3月2日止。为保证申报质量,避免浪费,申报者须于2009年2月23日前上报一份申报书及活页,经社会科学处审查合格后再复印装订。各单位一定要遵守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宋 强
  联系电话:85098225
  E-mail:
songq830@nenu.edu.cn

  附件:

       1.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

       2.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

       3.评审书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活页

       4.全国艺术科学研究“十一五”(2006—2010)规划

       5.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1983-2008)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7.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8.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研讨情况登记表

社会科学处
200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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