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8-12-11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青年教师: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社会科学处2009年工作安排,学校开始集中受理2009年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选题要求
  申报课题要立足自身实际和我校科研优势,围绕本单位学科建设有重要意义的基本理论,特别是学科发展前沿的问题开展研究;要着眼于国家建设目标,面向社会发展实际,进行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鼓励跨学科或跨院所之间的学科交叉,优先资助那些有望成为我校新的学科生长点、有望形成新的优势与特色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1.此次项目申报面向我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现岗青年教师。申请者和课题参加人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以后出生,附身份证复印件),硕士以上学位(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具有博士学位和国外研修经历的青年教师优先资助。
  2.申请者须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积累,具有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科研精神,学风端正,工作勤奋。
  3.本次申报设有少量滚动项目。项目承担者在结项后未获得省级以上课题,但结项评定为优秀的,可申报滚动项目,由专家组进行差额评审。
  4.申报者不得以博士论文出版为目的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按要求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由院系签署意见后统一由科研秘书上报社科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2.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学校要求申报者必须围绕申报课题邀请校内外相关专家进行深入的研讨。每个申报项目必须研讨两次以上,并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研讨情况登记表》上报社会科学处,未经研讨而上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3.此次项目申报须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后填写《校内青年基金项目学院初审排序表》进行推荐排序,作为评审参考意见,与上述材料一同报社科处。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魏琳娜
  联系电话:85099603
  E-mail:
weiln787@nenu.edu.cn

  附件:

1.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2.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

3.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研讨情况登记表

5.校内青年基金项目学院初审排序表

社会科学处
200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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