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科著作类成果类别认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8-11-14 点击数: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级别认定及奖励办法》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以后,我校教师出版的学术著作,“由各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著作类别(认定材料由社科处存档)”。根据本规定,现将我校2008年著作类别的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级别认定及奖励办法》规定,著作类成果的类别限为六类:专著、编著、教材、译著、综合书、工具书。
  二、认定程序
  教师本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著作类成果别认定表》,并将著作原件和认定表交至学院教授委员会,学院教授委员会组织评审、认定类别,并交社会科学处存档。
  三、注意事项
  1.未通过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类别的著作,登记时其类别暂时标注为“未分类”。
  2.多人合作的著作,其类别认定工作由排名靠前责任者和其单位认定。
  3.今后登记2008年以后出版的著作类成果,均按本通知安排,社会科学处不再安排集中认定工作。
  请各单位于11月26日前,将《东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著作类别认定表》交至社会科学处,并将认定表电子文档发送邮件至
Guanff626@nenu.edu.cn

  联 系 人:关丰富 刘佳音
  联系电话:85098225

  附件:

       1.东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著作类成果类别认定表

社会科学处
200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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