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我校科研成果如何认定和奖励的?
A:我校科研成果认定范围包括论文、著作、咨询报告、文艺创作与体育竞赛类成果。认定范围不包括指导类、教学类和业绩类成果。论文类成果按刊物来源分为A、B、C、D四类。著作类类成果分为专著、编著、教材、译著、工具书、其他六类,不划分认定级别。咨询报告类成果在提供充分的证明和证据情况下分为A、B、C、D四类。科研奖励分为国家级、部委级、省级、其他四个级别。文艺创作与体育竞赛类成果指的是我校教师以东北师范大学名义或代表政府部门完成的文艺创作、体育竞赛以及取得的奖项。
成果的具体级别认定和奖励办法详见《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奖励认定办法》和《东北师范大学文艺创作与体育竞赛认定及奖励暂行办法》。
Q:科研成果如何进行登记?
A:教师可进入学校内网,通过“快速通道”——“常用系统”——“ 科研管理系统(社科)”通过本人账号密码登录科研管理系统,进入系统后,填报成果信息。经学院机构通过后,社科处进行最终定级审核。其中可在知网查询到的论文类成果,需上传相关附件(登录VPN));无法查询的论文类、著作类、研究报告类成果需向学院提供原件(涉密内容除外)。文艺创作与体育竞赛类成果除填写基本信息外,还需要填写作品经历。填写完毕后,持原件前往社科处进行认定。科研奖励类成果由社科处统一登记。
Q:科研成果级别如何查询。
A:科研成果级别认定详见《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奖励认定办法》和《东北师范大学文艺创作与体育竞赛认定及奖励暂行办法》。
论文类成果还可通过社会科学处网站的刊物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Q:科研绩效奖如何评定和发放?
A:科研绩效奖发放工作于每年11月开始,对前一年科研成果进行奖励。
11月中旬开展成果核对工作,社会科学处将成果统计清单发放至学院,学院统一组织核对。12月开展奖励计算和核对工作,由社科处进行奖励计算,并将奖励清单发放至学院进行核对。1月份开展奖励发放工作,奖励年终一次性打入个人工资卡。
Q:社科类成果可以申报哪些科研奖励?
A:主要奖项有: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每三年评选一次)
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每五年评选一次)
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每二年评选一次)
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每二年评选一次)
吉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每三年评选一次)
其他国家级奖项有:中国图书奖、中国国家图书奖等。
其他部委级奖项有:国家各部委颁发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陶行知教育理论与实践成果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日知世界史奖等。
其他级别奖项:吉林省社科联优秀成果奖、省市政府各厅局等部门举办的优秀成果奖、各级学会优秀成果奖、东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