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十五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5-23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若干规定〉的决定》(吉林省人民政府231号令)有关规定,省委、省政府决定于2025年开展第十五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批示采纳的社科研究成果,包括: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出版物、教科书、工具书、志书等);论文;研究报告(经正规渠道上报并得到各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纳并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二、评选名额和奖项设置

本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名额总数为380项。设著作、论文、研究报告三类,每类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类各等次名额分配按照实际申报数量确定。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报者须是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实际部门工作的相关人员。每位申报者限申报1项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1.成果以自然人署名的,应以个人名义申报。申报参评的成果可以是个人独立成果或与他人合作的成果。合作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已故作者成果可通过原单位由作者继承人代为申报。

2.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应以署名单位或“课题组”名义申报。如以个人名义申报,须是成果主要参与者(第一作者、项目负责人等),并须持有经署名单位或参与者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

3.成果属多卷本或系列丛书的,可整体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如独立成册,也可单册申报,但不可以重复申报。如多卷本或丛书中的一本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不能再整体申报。

4.《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成果,可不占成果初评指标直接申报。

5.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及省部级单位实质性采纳的研究报告,可不占成果初评指标直接申报。

6.以下成果不能申报参评:论文集不能整体申报,其中每篇文章也不可作为论文单独申报;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和相当于省部级奖励的成果不能申报;副省级以上(含副省级)领导的社科研究成果原则上不能申报;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不能申报;涉密成果不能申报;违反学术规范或知识产权存在争议的成果不能申报;成果作者违反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师德师风受到惩处的不能申报。

四、组织领导

本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最高领导机构是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主任由省社科联主席担任,副主任由省社科联专职副主席担任,委员由省社科联主席团成员担任。评审委员会常设机构为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奖办),设在省社科联,由省社科联学会工作处、省人社厅表彰奖励处联合负责评奖日常组织工作。

五、申报办法

1.我校为申报点,受理成果申报。省评奖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2.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研究报告类成果除外,以光盘形式申报)。申报者须登录吉林省社科联网站(http://www.jlskl.cn/)进入“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参照申报系统操作指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

3.报送材料:申报表,纸质材料2份。②申报表活页,纸质材料5份。③成果原件,论文、研究报告1份,著作2份。④成果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匿名1份(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内文),研究报告复印件匿名1份,需隐去作者单位、姓名及能透漏个人信息的其他内容。著作实名评审,不需复印件。⑤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无需匿名,佐证材料原件由所在学院负责审核。

4.研究报告类成果除报送纸质材料外,还须刻录光盘。光盘刻录内容:申报表及活页电子版、研究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所有佐证材料的扫描件。

5.所有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里,档案袋上粘贴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

6.请认真阅读填报说明(附件2),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

六、材料审核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工作。在成果审核中,重点审核以下内容:申报材料是否真实、规范;申报成果是否存在意识形态和政治导向问题,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及国家安全相关保密规定,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申报人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受到师德师风惩处等。所有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包括复印件透漏个人信息等),不予受理。

七、时间安排

请各科研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评奖工作,统筹考虑成果培育梯次,认真摸清评奖范围内的各类研究成果,确保重要成果申报无遗漏,为下一阶段更高层次成果奖申报做好充足准备。

1.各单位申报意向汇总提交时间:5月30日前

各单位填写拟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社科处成果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yuy100@nenu.edu.cn

2.网上申报时间:5月23日至6月16日

申报截止之日,系统自动关闭,请有意申报教师务必遵守申报时间。

3.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间:6月24日前

报送材料为:申报材料档案袋(须经各学院认真审核,封面粘贴申报材料清单)。


联系人:于 洋 王子刚

联系电话:85098225




社会科学处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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