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为做好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就业专项)、“教育考试研究专项”(以下简称考试专项)、“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终身专项)和“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研究生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类别
就业专项立足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供需适配,重点资助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完善高校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决策支撑。
考试专项面向教育强国建设需求和教育考试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资助教育考试领域关系教育发展全局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构建高质量教育考试评价体系和服务教育考试改革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终身专项面向教育强国建设重大部署、重点任务和综合改革实践需要,围绕引领和服务学习型城市和学习型社区建设、完善国家开放大学体系、建好国家老年大学、加强学习型社会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建好国家数字大学等战略任务开展研究,突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突出数据支撑,为构建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提供决策支撑。
研究生专项面向教育强国建设重大部署、重点任务和综合改革实践需要,重点资助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理论、政策与实践问题研究,为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二、选题指南
申报就业专项须从条目中选题,并按照指南要求开展研究,自拟选题不予受理。
申报考试专项,须从指南中选题,资助类别在括号中标注,自拟选题不予受理。
申报终身专项,重大和重点项目必须使用指南中的题目,按照题目的目标任务对研究进行设计。一般项目可对指南中的题目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改变题目中的关键词。
申报研究生专项,须从指南中选题,按照指南意图开展研究。如确有需要,可对指南意图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拟选题不予受理。
各专项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三、资助额度
就业专项的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
考试专项的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培育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
终身专项的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研究生专项的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有关管理规定。
2.申请就业专项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或团队主要成员要具有就业指导与服务的工作背景或从事与就业有关的研究工作。申请考试专项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副司(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终身专项重大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团队成员须包含开放大学在职教学或科研人员。申请研究生专项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上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成员不得申请专项。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五、申报要求
1.就业专项研究年限为1-2年,不得延期。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要求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除上述要求外,同时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SCI、SSCI、CSSCI、A&HCI)论文。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一般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2.考试专项的研究年限为2—3年,不得延期。培育项目,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同时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SCI、SSCI、CSSCI、A&HCI)论文。一般、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培育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3.终身专项研究年限为2-3年,不得延期。一般项目,要求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同时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SCI、SSCI、CSSCI、A&HCI)论文。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一般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4.研究生专项研究年限为1-3年,不得延期。1年期的一般项目,要求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1年以上的一般项目,除上述要求外,同时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SCI、SSCI、CSSCI、A&HCI)论文。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一般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5.申请人须严格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责成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6.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项目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就业、终身及研究生专项最终成果实行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
六、工作安排
1.本次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2.申报时间安排。申报系统于2025年4月28日零时至5月30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3.各相关学科单位要将本次专项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通盘考虑,纳入专题论证研讨体系,并于2025年6月3日前将系统审核通过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统一报送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uandy375@nenu.edu.cn,申报工作截止。
联 系 人:栾东阳 王子刚
联系电话:85098225 85099838
社会科学处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