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论文类)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4-23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相关教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进一步推动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国际对话与交流,现开展2025年度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论文类)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项目宗旨

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旨在引导广大文科教师立足中国伟大实践,扎实研究中国问题,积极宣传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推动中国故事、中国声音、中国智慧的全球化表达,在国际交流与传播中持续提升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国际学术影响力。

二、申报条件

1.原则上申请人须为我校45周岁以下教师,包括具备完成该项目基本要求的师资博士后教师。

2.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积累,具有发表高水平论文能力、国际学术交流经验或国外留学经历。没有外文发表经历的申请者,需要一位具有发表经验的专家推荐,并以指导教师身份参与项目研究,推荐专家须承担相应的信誉责任。

3.已承担此类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

4.本年度申请了学校自然科学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资助类别

论文类资助项目包括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个人项目主要资助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积累,具有较强外文发表能力的个人。团队项目主要资助在某研究领域和方向上发表主题较为集中的系列论文,原则上仅支持与学科发展方向密切相关的研究领域和方向。

论文以英文写作为主,稿件完成率达到80%以上,且所涉及实验和调查研究工作已经完成,论文主体、观点及框架明晰完整。

四、资助额度

1.由同行评审专家综合评价个人或团队的科研能力、学术经历以及任务难度后确定资助额度。个人项目一般资助1-3万元/项;团队项目根据团队预期达成目标情况设定资助额度。

2.所有项目按照分批拨款方式管理,预留部分经费结项后拨付。

五、结项要求

1.成果须以东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且申请人须为成果的第一作者。

2.须发表中科院3区以上外刊论文方可结项。对于曾被列入预警期刊、发文量巨大、中国作者发文数畸增的刊物不予支持。

3.学校每年3-4月开展中期检查,跟踪项目研究进展,包括完稿、投稿、修稿和刊发等情况,无故不参加检查或研究进展不佳的项目将暂停拨付后续研究经费。

4.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5.学院应加强外刊论文发表过程管理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制定本单位《哲学社会科学国际高水平论文备案和管理制度》,做好论文稿件、实验数据、投稿往来记录、打款证明等原始材料的备案、审查和管理。

六、申报材料及时间

1.《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资助项目申请书》1份(附件1、2),评审活页3份。

2.须提交撰写的英文稿件和论文中文简要概述(均须隐去申报人姓名)各3份。

3.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对申请人资质、申请书内容和成果稿件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政治方向正确,符合学术规范要求,由单位党委签署审查意见,并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3)。

4.各单位于2025年6月19日前,将本单位申请材料纸质版与申报汇总表(盖学院章)交至社会科学处。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于 洋

联系电话:85098225

Email:yuy100@nen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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