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8-2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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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重点推进东北亚、东亚等地区研究,提升我省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资政服务能力,形成一批具有原创性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吉林省教育厅启动了吉林省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与定位
  中心是高校整合资源对某一国家或者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开展全方位综合研究的实体性平台。“十四五”期间,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全省拟布局建设5个左右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中心以咨政服务为首要宗旨,持续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相关学科建设,不断提高研究质量,着力推进成果转化,打造具有专业优势和重要影响的研究中心。
  二、申报基本条件
  1.中心全体成员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刻认识国别和区域研究工作的重大意义,凝心聚力服务国家大局;中心主要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学术造诣深厚、行政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中心能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立足国内实际情况,聚焦国家重大政策需求,面向目标区域开展政治、历史、经贸、安全、人文、法律等领域研究,具备一定的研究对象国语言特别是小语种语言优势,重点支撑学科具备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中心主要研究领域优势明显、特色鲜明,原则上与相关国家建有实质性交流合作关系,拥有广泛的联系。
  3.中心具有清晰的定位和明确的研究方向,拥有相关研究领域的领军人物和学科背景多样的研究梯队,具有一定数量的专兼结合的专业研究队伍,其中专职人员中获得副高级职务(称)研究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具有实体化组织架构,并成立学术委员会。
  三、申报要求
  1.我校本次申报推荐名额为1个。
  2.已认定为国家级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的,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3.申报的中心名称应为“吉林省高校 XX(国家或地区)研究中心”。已形成研究实体,具有一定品牌效应的,可继续沿用原名称。
  4.申报材料要符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报送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及资料,商业资料不能违规标密。
  5.有申报意向的单位须于2023年9月24日前将《吉林省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九份)报送至社科处平台建设科,电子版同步发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后上报省教育厅终审。

  联 系 人:黄 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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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处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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