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教师: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2),教育部决定启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申请人应为我校专兼职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教师。
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名额和申报办法
(一)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申报62项。
(二)本届评奖采取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由学校统一上传至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个人用户没有上传权限,申请人无需注册或登录个人账户。
(三)具体时间安排
时间 |
事项 |
2023年2月3日前 |
教师填报《申报评审表》1份和准备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均交所在单位审核 |
2023年2月7日前 |
各单位将所有申请材料交至社会科学处,并提交《科研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4) |
2023年2月12日前 |
学校视申报情况,召开申奖成果评审会,确定我校拟推荐成果并公示 |
2023年2月24日前 |
学校组织和完成系统填报工作 |
注:上述时间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可能略有调整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附件1)、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须与纸质版保持一致。
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请申报教师务必下载本通知附件中的申报评审表进行填写。(1.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苹果Mac版Word和WPS。2.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截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1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
论文类成果一式1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正文,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复印件、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封面统一使用“申报材料统一封面样例”(附件5),A4双面复印装订。
4. 关于申报材料电子版。论文类包括《申报评审表》(word格式)、论文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正文(PDF格式,建议从知网下载合并或扫描,命名为成果名称即可)、佐证材料(PDF格式),共计3个电子文本。著作类包括《申报评审表》(word格式)、著作电子版(PDF格式)、佐证材料(PDF格式),共计3个电子文本。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同著作类。
5. 经学校评审和公示后,按照教育部要求完善和补全申报材料。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联系人:于 洋 关丰富
联系电话:85098225/15568855863 85098596/18686697356
联系邮箱:yuy100@nen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