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高校教育教学中,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二批吉林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工作。
请相关单位按照附件《吉林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要求》,于2022年8月19日(周五)8:00前,将填写后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书》电子版发至songq830@nenu.edu.cn。学校申报后,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通过评审、现场考核等方式进行遴选,经公示后,认定并公布第二批吉林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名单。
社会科学处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