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人民大学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东北师范大学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东北师范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机构在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科学研究、资政服务中的作用,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东师校发字[2019]160号),现对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机构开展年度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检查内容
第一,国家级、省级等科研机构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机构年度检查表(省级以上)》(附件1);重点填写机构2021年工作成效、机构“十四五”规划落实开展情况、2022年工作计划。第二,院管科研机构由所在学院(部)统一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机构年度检查表(院管)》(附件2)。请各科研机构结合近期发布的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人民大学重要讲话,中办印发的《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等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文献综合学习,制定2022年工作计划。
2.工作安排
原则上由科研机构依托或所属的学院(部)统一组织填写与报送,学院(部)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请于2022年6月24日(周五)前,将两类《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机构年度检查表》(一式3份)提交至社会科学处605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宋强
联系电话:85099305
Email:songq830@nen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