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2-08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全国教育科学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教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繁荣我国科研事业,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

  1.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课题,资助经费60万元;   

  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资助经费35万元;   

  3.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资助经费20万元;   

  4.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资助经费20万元;   

  5.教育部重点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

  6.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

  7.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

  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见附件5)和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6)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7)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选题与学科     

  1.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2.2022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重大招标课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流标的重大和重点课题,可以通过委托形式进行研究。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3.课题申报范围涉及14个学科。依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投标书》(以下简称《投标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4.2022年度设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和重点(含重大和重点的委托项目)课题若干。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课题立项。委托课题的研究内容及课题承担者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确定。

  5.本年度设立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研究经费由教育部相关司局提供,其组织申报办法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的要求相同,研究年限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申请者可针对港澳台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1日后出生)。   

  3.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4.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5.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4月1日之前的,或在4月1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后者若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附各地科研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时间的证明)。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至(3)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5)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

  (6)凡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9)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7.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8.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不得低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结题鉴定细则》中的相应要求;获准立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9.所有申报课题将进行资格审查。专家采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进行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10.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社科处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   

  1.本年度试行网络申报。申请人请通过全规办网站(http://onsgep.moe.edu.cn)访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平台将于2022年3月1日零时至4月1日24时上线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平台开放前,申请人请填写《申请书》(或《投标书》)和《活页》先行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其他部分可以在平台上直接填写。

  3.申报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需报送纸质《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重点投标书》(附件2),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其他类别课题的,报送《2022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附件3)和《2022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附件4)各一份,均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中缝装订。

  4.有意申报2022年度“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的教师,请认真做好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工作,申报书将作为校内项目申报材料直接参与评审,无需重新论证。

  5.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及时开展论证研讨,并于2022年2月25日将《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预申报表》电子版报送至mir431@nenu.edu.cn。其他材料经审核后,于2022年3月28日前统一报送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mir431@nenu.edu.cn,申报工作截止。


  联 系 人:米 睿 王子刚

  联系电话:85099603


社会科学处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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