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九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18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第九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和长春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实际,把学术水平高、应用效果好,能代表我市社科研究水平的成果评选出来,以调动广大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我市社会科学事业进一步繁荣发展,为我市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
  二、申报资格
  凡在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成果均可申报:
  1.著作类成果,包括专著、译著、编著、工具书、教材、古籍整理出版物、通俗读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
  2.论文类成果,包括论文、调查报告;
  3.咨询成果类成果,包括论证报告、咨询报告、咨询方案;
  4.社会科学方面的音像作品及电子出版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果,不得申报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第一,已经在相当于或者高于本奖项奖励级别的评奖中获奖的;
  第二,著作权有争议尚未解决的;
  第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属于保密范围内的;
  第四,大事记、概览、辑集的人物传略、统计资料、年鉴、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和工作汇报等。
  三、申报要求
  每项成果须填报《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申报表》1份,并按以下要求提交成果:
  (一)专著类成果提交著作原件2部,及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二)论文类成果提交相关材料3份,分别如下:
  1.在杂志上发表的论文类成果:期刊的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和论文全文复印件1份(与佐证材料合订);隐去作者、单位、简介等一切体现作者信息字样的正文复印件2份。
  2.在报纸上发表的论文类成果:带有日期的报纸报头,论文所在版面刊头和论文全文复印件1份(与佐证材料合订);隐去作者、单位、简介等一切体现作者信息字样的论文正文复印件2份。
  (三)调查报告及咨询成果类成果提交原件2份,及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四)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提供原件2套,及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本次申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请科研秘书汇总申报信息,填写《第九届长春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接收登记汇总表》(见附件1),并与所在单位申请书电子版一起打包发送到联系人邮箱;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洋 黄彪
  电 话:85098225
  联系邮箱:huangb949@nen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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