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07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2020年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吉林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决议,围绕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推进吉林高质量发展,助力各级党委、政府及实际部门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的地方新型智库作用。
  二、立项重点
  以应用研究为主,重点问题主要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省委、省政府当前的重大决策问题;吉林省经济、科技、社会、文化、生态及党建等各领域发展前瞻性、重大现实以及热点、难点问题;其它相关应急专题。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实际部门领导(正处长及以上职务),无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但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生)也可以申报。
  2.申报人可以主持人或成员身份进行申报,但以主持人身份仅能申报一项。有在研省社科联“智库课题”的主持人不能再以主持人身份申报本年度课题。
  四、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类别包括委托课题和招标课题。
  1.委托课题。根据研究需要,由省社科联直接委托有关单位或课题组进行研究。
  2.招标课题。原则上以年度课题指南为主,课题指南所列选题由省级领导、各学科专家及实际工作部门提出,经筛选整合后确定;同时,根据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需要,本年度将立项少量的自选类课题。
  五、成果形式及研究时限
  1.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也可以为咨询建议及规划等。其中,研究报告全文一般不低于2万字,同时提交3千字左右的咨询建议(成果摘要)。
  2.研究时限。自课题立项之日起,委托课题研究时限不超过5个月;招标课题不超过4个月。
  六、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报材料。申报人须填写课题申报书及活页(均为一式4份),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申报者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如实申报。
  2.申报时间。请各单位于2020年5月11日(周一)前将申报材料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社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七、其他事项
  1.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课题组成员和研究内容,须填写《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2份,经社科处批准后方可调整。
  2.申报自选课题者,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所申报题目需避免与近三年已中标的吉林省社科基金、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及省科技厅软科学等项目相同。
  3.申报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5.课题被批准立项后,研究工作须按《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委托招标项目管理办法》执行;课题经费使用按省社科联2019年修订的《吉林省“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并结合本单位财务部门的科研经费使用之有关规定共同进行管理。
  联系人:黄  彪 于 洋
  联系电话:85098225 85099305
  E-mail:huangb949@nen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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