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1-29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依据《东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东师校发字[2019]153号),现开展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请各学院(部)根据以下原则推荐委员。
  一、推荐原则
  1.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除特殊专业外,应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3.年龄至少应满足一届委员任职时间(4年);
  4.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5.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决策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二、上报时间
  请于2019年12月5日前将推荐名单上报相关管理部门。电子版发送联系人邮箱。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于洋
  联系电话:85099305   邮箱:yuy100@nenu.edu.cn
  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李东生
  联系电话:85099887   邮箱:lids986@nenu.edu.cn


社会科学处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1月29日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邮编:130024  Email:skc@ne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