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就业创业管理专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6-01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7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12号)文件精神,根据新时期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就业创业指导理论研究水平,经研究决定启动2018年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就业创业管理专项)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和资助额度

  1.选题方向应遵循《2018年度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就业创业管理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申报项目题目可以参照“选题指南”或自拟与“选题指南”相近题目。

  2.选题应根据国家有关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立足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领域发展方向和经济社会建设对人才的需求,结合吉林省“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战略布局,适应国家“供给侧”改革的新要求,重点支持与我省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就业创业课题,鼓励高校围绕毕业生就业状况评价与监测、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毕业生就业管理及信息化等领域开展研究。

  3.本年度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

  二、申报要求

  1.2018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规划(就业创业管理专项)项目面向我校从事就业创业教育教学和管理人员。

  2.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作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参加人有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2018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

  3.本年度项目申报限报5项。

  4.项目立项采取现场答辩形式,答辩视为项目开题环节,即确定为项目启动,研究周期不得低于规定年限。项目研究应完全按照合同规定如期进行,不允许私自对课题组成员和研究内容进行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须填写提交《科研规划项目事项变更审批表》2份,省教育厅将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从严把关。

  三、材料报送

  申报人填写《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就业创业管理专项,见附件2)和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评审盲审表(就业创业管理专项,见附件3)一式9份,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于2017年6月7日前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mir431@ne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魏琳娜 米 睿

  联系电话:85099603

社会科学处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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