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3-03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现将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范围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等。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为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和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基础性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2.成果须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60%以上)。并且是尚未出版的中文学术专著或学术资料汇编、工具书等。少数民族文字成果须附规范汉字稿。

  3.申报成果须政治方向正确,学术上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目前先进水平。申报成果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4.申报成果须由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指定的出版社(名单附后)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相应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可由一至二名专家推荐。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

  (2)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或未提交答辩的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

  (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的成果;

  (5)同年度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6)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须附相关证明)。

  三、资助强度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资助强度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一般为20万元。申请人根据此资助强度及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的资助金额。

  四、申报材料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4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成果介绍》活页一式7份;

  3.申报成果5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

  4.上述申报材料电子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五、申报截止时间

  从2016年开始,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一年评审一次。本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5日,有申报意向的教师请提前与社科处联系。

 

  联 系 人:关丰富 于 洋

  联系电话:85098225

  Email:guaff626@nen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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