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北师范大学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3-30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为了推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研究成果的生成与发展,更好地对接上级各部门评奖工作,现开展东北师范大学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奖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参评成果为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具有学术性、思想性和原创性的学术著作。如专著、编著、译著、古籍和文献整理等;不包括工具书、论文或作品集、资料汇编、教材及辅导类成果等。

  2.2014年出版的学术著作因出版延后未能参加第十三届评奖的,可参与本届评奖。

  3.多人合作的研究成果应由第一署名人申报,且第一署名须为我校教师或兼职人员;多卷本研究著作应整体申报,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个人学术文集按学术专著申报;外文形式成果,须附3000字中文内容提要和目录。

  二、评审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理论性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学术创新性,在促进本学科、本研究领域发展或促进先进文化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3.应用性研究成果应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出了新的思想、观点和方法,取得明显社会效益;为党和政府、企事业单位的重大决策,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和方案,被吸收采纳并取得良好客观效益和社会评价。

  4.符合学术规范要求,研究成果体例严谨,思想观点鲜明,研究方法得当,文风扎实端正。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报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第十四届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奖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报所在单位初审。

  申报材料:

  (1)申报评审表一份

  (2)著作原件二部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2.各单位教授委员会对本单位申报成果初审,签署初审意见后向社会科学处报送评审材料。申报人单位没有教授委员会的,可根据成果的学科性质报送至相关单位教授委员会初审。

  3.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相关申报材料在校园网公示。

  4.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成果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

  5.拟获奖名单在校园网和社科处网站进行公示。

  四、申报时间

  各单位请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yuy100@nenu.edu.cn。

 

  联 系 人:于 洋

  联系电话:85098225

社会科学处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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