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为更好适应国家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新形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实现东北师范大学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文科振兴繁荣”的奋斗目标,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提升我校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重要作用,现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培育项目旨在更好适应国家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新形势,加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基础研究和理论创新,培养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骨干和未来学科领军人物,引导和鼓励我校教师潜心治学、扎实研究、产出优秀成果,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扶持更多青年教师早出成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为争取获立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等夯实基础。
二、资助对象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尚未公开出版并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优秀学术成果。主要资助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以及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
三、资助额度
后期资助培育项目资助额度为每项3万元,由学校统一核定、分批下拨。其中学校预留部分研究经费,用于研究成果鉴定后的修改和完善,预留经费在完成成果鉴定后拨付。
四、申报人条件
申请人为我校在编在岗的青年教师,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包括师资博士后。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五、成果要求
1.成果形式以中文学术专著为主,学术价值较高的译著、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亦可资助(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译著的原著原则上应为学术专著。
2.成果应为我校教师或以我校教师为主体创作完成的学术著作,一般情况下我校教师应为成果的第一作者。
3.申报成果须政治方向正确,学术上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申报成果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4.书稿已完成80%,总字数一般不低于20万字,最多不超过30万字。以博士论文为基础的书稿,修订比例应达到30%以上;同时须有两名本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5.下列情形不受理申报:
(1)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严重不符合学术规范。
(2)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3)已获得省部级图书出版资助、后期资助以及校内出版资助。
(4)根据上级部门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不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
六、申请材料
申请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成果概要和书稿,以博士论文为基础的书稿还须提交博士论文复印件和详细修改说明。其中,《申请书》一式两份,《成果概要》5份,书稿装订成册1部。上述材料经所在学院(部)教授委员会审查后,于2019年3月21日前报送社会科学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huangb949@ne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七、注意事项
1.后期培育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社会科学处每年统一组织一次成果鉴定工作,鉴定通过的予以结项。
2.承担后期培育项目的负责人,要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培育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要求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未申请上述项目的,原则上不受理结项鉴定申请。
3.获立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可免于鉴定;项目研究周期内以相同主题获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教育规划项目,可免于鉴定。
4.凡未经鉴定的成果一律不得出版。受资助成果在出版时,须标注“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培育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字样。
联 系 人:米 睿 黄 彪
联系电话:85098225
附件1: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培育项目申请书.
附件2: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培育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