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组织工作安排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要奖项之一,学校已将其列入哲学社会科学重要标志性成果。同时学校在科研政策上予以配套支持,具体为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
为了做好本次奖励申报工作,请各文科科研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申报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科研单位要对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完成的科研成果进行调查和总结,并结合学科特点和成果质量制定申报方案,积极推荐高质量科研成果参与奖励申报。
二、奖项设置和奖励范围
1.评奖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 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2.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三、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次评奖申报采取网络申报形式(1)申报者下载本通知的《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2),按填表要求填写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向社科处提交上述材料纸质文档和电子版。(2)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文档必须完全一致,由社科处统一上传评奖管理系统。(3)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评审书》及证明材料,请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证明材料附件格式必须是PDF且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如附件大于50Mb时,须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
五、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材料份数及装订要求。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
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成果原件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
论文类成果单独提交原件1份,不装订。同时提交复印件一式6份,内容包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正文,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材料装订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按照《申报评审表》、证明材料顺序装订。
(4)申报材料封面统一使用本通知封面风格。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米 睿 于 洋
联系电话:85098225 85098596
Email:mir431@nenu.edu.cn
附件:
附件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附件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
附件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附件4:申报材料统一封面样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