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撤销文科科研机构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19-01-14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贯彻学校《关于进一步振兴繁荣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决定》,落实学校文科科研机构工作会议精神。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全校各相关单位对所属文科科研机构进行了全面自查评估,并结合实际情况,经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提交了《科研机构基本信息清单》、《申请撤销机构清单》和《科研机构自查报告》。
  现根据各单位《申请撤销机构清单》,对首轮24家拟撤销文科科研机构予以公示:

 

序号

机构名称

挂靠学院(部)

1

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研究中心

教育学部

2

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所

心理学院

3

青少年生涯发展指导中心

心理学院

4

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政法学院

5

社会学研究所

政法学院

6

金融研究所

经济学院

7

中国资源型城市研究中心

经济学院

8

财经研究所

经济学院

9

城市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经济学院

10

服务业管理研究中心

商学院

11

劳动经济与社会保障研究所

商学院

12

审计与内部控制研究中心

商学院

13

汉代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

文学院

14

古典诗文化研究所

文学院

15

西方非理性文学研究所

文学院

16

传播学研究所

文学院

17

东北基础外语教育研究中心

外国语学院

18

音乐教育研究所

音乐学院

19

萨满音乐舞蹈教学与实践研究中心

音乐学院

20

科技哲学与交叉科学研究中心

马克思主义学部

21

哲学研究所

马克思主义学部

22

媒体与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传媒科学学院

23

影视艺术研究中心

传媒科学学院

24

汉语言教学研究所

国际汉学院

 

  下一步,学校将围绕文科科研机构改革的各项目标,结合各单位科研机构“两清单一报告”,认真总结和查摆问题,统筹各级各类科研机构协调发展,完善科研机构管理的体制机制,充分激发科研机构活力,积极探索文科科研机构建设发展新模式。
  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至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具名向社科处平台建设科反映。
  联 系 人:王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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