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6-22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7年中期检查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6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是否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注意事项

    1.2015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去年参加中期检查并通过的2015年度立项项目,本年度不必参加中期检查。

  2.2014年立项的项目,若本次仍未按要求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将予以撤项。

  3.凡被撤销的项目,教育部将追回已拨经费或其剩余部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四、材料报送

1.本次中检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请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7月17日前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书》(见附件1),然后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如有重要事项变更者填报)。

2.请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7月25日前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及阶段性成果复印件(论文、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装订成2套(A4纸正反面打印),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社科处,并发送材料电子版至mir431@ne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魏琳娜 米睿

联系电话:85099603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2:我校参加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名单

 

社会科学处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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