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前不久,中共中央审议通过了《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简称《意见》)。该《意见》是贯彻落实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同志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新时期文艺工作的新实际,吸收文艺发展的新成果,对今后文艺工作作出的战略性、纲领性部署,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为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科研领域综合改革,充分激发艺术学科科研活力,学校决定召开学习贯彻《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暨艺术学科研工作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12月2日(星期三)14:00
二、会议地点:
美术学院绘画楼一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学校主管领导,相关学院院长、科研副院长、教授委员会成员,教师代表,相关部处负责同志。
四、会议内容:
1.学习《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文件
2.总结研讨2015年度艺术学科研工作
3.布置2016年度艺术学科研工作
五、会议要求:
1.请各学院提前组织全院教师认真学习“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并推荐两位同志做大会交流。
2.请各学院于11月27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送社会科学处。
3.联系人:米 睿,联系电话:85099603,电子邮箱:mir431@nenu.edu.cn。
附件:1.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
3.参会人员名单回执
社会科学处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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