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6-16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201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发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教育科学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为人力资源强国建设服务。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1.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资助额度30-50万元;
  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资助额度30万元;
  3.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资助额度18万元;
  4.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青年课题,资助额度15万元;
  5.教育部重点课题,资助额度3万元;
  6.教育部青年课题,资助额度2万元。
  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
  三、申报学科与选题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依照《申请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2.本年度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设立指南,申报重大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
  3.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可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申报注意事项
  1.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2.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0年8月10日之后出生)。
  3.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4.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
  6.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作为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组成员进行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5年8月10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
  (5)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7.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五、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及时做好此次项目申报的布置和动员工作,2015年6月30日前上报本单位教师申报意向, 7月17日前组织完成项目研讨和论证,并提交《申请书》初稿至社科处初审,8月3日提交终稿1份至社科处终审,终审通过后按要求份数上报材料。
  2.申报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者,填写《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投标申请书》一式7份;申报其他类别课题者,填写2015年6月修订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7份,上述材料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于2015年8月5日前提交至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mir431@nenu.edu.cn,申报工作截止。

  联 系 人:魏琳娜 米 睿
  联系电话:85099603

  附件:1. 201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doc
     2. 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投标申请书.doc
     3.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者填写).doc
     4.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doc
     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doc

社会科学处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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