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3-25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国家艺术基金于2013年12月由国家文化部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项目面向全社会申报,所有具备资质的机构和个人都有机会申请基金资助。2014年度,我校共有三名教师获批立项,立项经费36.5万元。
  日前,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本年度国家艺术基金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基础上重新制定了项目申报指南,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要求:
  1.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设立“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四个类别。
  2.具体资助额度和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资料请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下载。

 
  二、具体申报工作
  1.请申报人登陆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平台,按照项目申报流程进行项目申报。

 
  2.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于2015年4月17日前召开项目研讨会,社会科学处将参与研讨。
  3.请申报人于2015年5月1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工作。申报项目网上提交成功后,请打印正式的纸质版《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5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1份签字后,按照《国家艺术基金2015年度申报项目附件材料清单》整理相关附件材料和U盘,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联 系 人:魏琳娜 米 睿
  联系电话:85099603

社会科学处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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