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5年度申报工作已开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2015年度立项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侧重实际应用研究,突出对策性、决策性问题研究,适度布局基础研究,加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布局研究,继续扶持青年学者。
二、项目类别及选题要求
1.重点项目,立项数量在15项以内,每项平均资助3.5万元。
选题要紧密围绕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和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需要,着重选择重大理论、重大现实、重大实践前沿问题的论证申报。申报人可按照上述选题原则进行自主拟题自愿申报。
2.博士扶持项目,立项数量在50项以内,每项平均资助1.0万元。
博士扶持项目选题要坚持理论创新,侧重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社会生产、生活、科研和教学等前沿领域中提炼研究选题。倡导和侧重支持选题研究成果具有针对性转化目标的实际应用研究,决策咨询类研究。倡导“四个一致”的选题思路,即:选题与省社科基金年度立项原则要求相一致;选题与申报人的教学、科研方向相一致;选题与所指导的研究生培养方向相一致;选题与申报人已有科研成果积累相一致。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依据选题原则要求进行自拟选题自愿申报。
3.马工程专项和“两个研究中心”专项,立项数量均在10项以内,每项平均资助1.5万元。此两类项目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人应为我校在职人员。申报人只能选择一类、一个选题进行申报,可同时兼报一项重点项目,但不能是同一题目,违者取消参评资格。申报人如同时获得两类项目的立项,最终须择一立项。省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可同时兼报,但不能同时兼得立项。
2.正在承担省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不限。
3.博士扶持项目的申报人,须为我校在读博士生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其中已经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不能申报。
4.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申报课题的最终成果分为三类: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类。
基础研究以系列化论文或著作类为主。系列化论文要求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课题研究内容论文5篇以上(含5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核心期刊,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以上。著作类成果要求15万字以上,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左右。
研究报告严格限定在应用对策类选题的最终成果形式上使用。基础类研究原则上不得选择研究报告作为最终成果形式,应以选择系列化论文为主。研究报告需完成3万字以上,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半左右。
5.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填写2015年1月修订的《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6份,所有材料均用A3纸中缝装订,于2015年3月20日前报送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mir431@nenu.edu.cn。
联 系 人: 魏琳娜 米 睿
联系电话: 85099603
附件:1.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学科分类
2.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活页
社会科学处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