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研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2-22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研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9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具备申报资质学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研制工作设以下4个项目:
  1.教师培训课程标准——幼儿园教师师德修养
  2.教师培训课程标准——幼儿园研究与支持
  3.教师培训课程标准——幼儿园保育与教育
  4.教师培训课程标准——幼儿园教师学习与发展
  义务教育教师培训课程标准首期研制工作共设以下18个项目,其中“师德修养、班级管理、学习与发展”不分学段不分学科统一研制,“学科教学”分科研制:
  1.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中小学教师师德修养
  2.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中小学教师班级管理
  3.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中小学教师学习与发展
  4.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语文学科教学
  5.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英语学科教学
  6.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学科教学 
  7.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初中思想品德学科教学
  8.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数学学科教学  
  9.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物理学科教学 
  10.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化学学科教学
  11.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生物学科教学
  12.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科学学科教学
  13.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历史学科教学
  14.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地理学科教学 
  15.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音乐学科教学  
  16.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美术学科教学
  17.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学科教学
  18.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指导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主持人须为本学科(领域)权威专家、国培专家库成员,教师培训及相关研究经验丰富,协调组织能力强。
  2.研制工作须由具备“国培计划”资质的单位、高等学校或省级培训(教研、科研)机构牵头,并联合地方教师培训机构或教研机构、中小学(幼儿园)协同申报。项目主持人宜根据本学科实际情况遴选协同申报单位。
  3.申报单位需具备丰富的培训经验,社会影响力大,原则上近三年应承担过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实施工作,且绩效评估靠前。
  4.申报单位须组建强有力的专家团队,成员包括学科专家、培训专家、教育心理专家、统计测量专家、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等,不少于10人。
  5.项目设计应采取科学的方法,将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将标准研制与培训试验相结合,重点做好大样本分析设计。
  三、材料报送
  满足申报条件的专家和单位须根据《关于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研制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的文件要求和《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研制指南》(见附件2),于2014年12月25日中午前填写《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研制项目申报意向书》电子稿(见附件3);2015年1月7日前填写《研制项目申报书》电子稿(见附件4),报送至校国培计划项目办公室(田家炳教育书院207室),由项目办统一报送。

  联 系 人:王 敬
  联系电话:85098425 13844188998
  电子邮箱:wangj086@nenu.edu.cn

  附件:1.关于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研制申报工作的通知
     2.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研制指南
     3.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研制项目申报意向书
     4.研制项目申报书

社会科学处
“国培计划”项目工作办公室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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